乐鱼体育电脑版专注金属家具定制:不锈钢家具、铁艺家具、不锈钢茶几腿、不锈钢餐桌椅腿

【315普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来源:乐鱼体育电脑版    发布时间:2024-03-07 06:20:38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进一步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畅通,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在广泛征集消费者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1年全国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年主题为“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条 国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消费者维权,首先要知道有哪些权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主要享有以下权利: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求偿权、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权、获得知识权、人格尊严权和监督举报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的人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消费的人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二条 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三条 消费者享有获得有关消费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清楚消费者拥有的权利后,我们再来看看常见的消费陷阱有哪些,有的放矢,拒绝侵权。下面,小司就将通过案例给大家讲解常见消费陷阱。

  吴某与某公司签订《早教中心会员须知及合同》,约定若因吴某自身原因终止服务,公司概不退款。总课时6个月,吴某共支付18900元。吴某孩子上了3个月课程后,吴某以公司未按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保健人员、在服务期间因频繁更换老师导致照顾幼儿不周及招收自闭症儿童为由解除合同,请求公司退还剩余学费并赔偿损失。公司辩称,吴某违反约定擅自解除合同,不同意退还学费及赔偿损失。

  经法院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格式合同关于概不退款的约定,加重了吴某的责任,属于无效条款。涉案合同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不适宜强制吴某履行,吴某可要求解除合同。但吴某无充分证据证明其所主张的解除原因,其解除合同的行为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法院酌情认定吴某承担违约金5670元,结合吴某已上三个月课程的情况,判决公司向吴某退还378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

  2019年10月15日,池某在网上某企业店订购不锈钢简易布衣柜1个,订单信息显示货品为不锈钢简易布衣柜,单价334元,国庆大放价省167元,到手价117元。2019年10月24日,池某在家安装时发现该衣柜不是不锈钢而是镀锌铁管,便通过购物APP聊天以及微信向被告反馈并要求退换,该企业店在聊天及微信记录中承认其销售的衣柜系镀锌钢管,双方因退换费用承担未协商一致。池某于2019年11月5日上诉至重庆市某区法院,提出增加该企业店退还货款117元以及由被告承担公告费的诉讼请求。

  经法院审理认为,上述事实有订单、聊天记录、微信截图、衣柜实物等证据以及当事人的陈述载卷为凭,并经当庭质证,足以认定。经营者的行为已构成欺诈,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经判决:该企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退还池某货款117元;赔偿原告池某500元;案件受理费50元,公告费260元,由该企业有限公司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 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依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一样的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1、跑路前促销:有意隐瞒经营状况、持续投放广告来吸引消费者,进行资金回笼然后携款跑路;

  2、不明码标价:经营者将菜单上的计量单位进行修改,把菜单作为消费者和商家之间的格式条款;

  3、先涨后降:许多商家会利用虚构原价或者悄悄提价给大家造成大降价的假象;

  4、代购陷阱:以先付款后发货为由要求直接微信或支付宝转账,后即刻拉黑受害人。

  5、假冒伪劣:使用不真实的产品标识或质量低劣、失去使用性能的产品卖给客户。

  在此提醒大家:除了以上这些,各种消费陷阱不胜枚举,希望大家保持警惕,理性消费,当权益受到损害或遭遇诈骗时,懂得依。

  无论是线上或是线下消费,还是购买打折、特价商品以及赠品等,都要向商家索取并妥善保管购物小票、电子交易等有效凭证,并仔细检查票据上是否标有购买的商品名称、规格、特征等信息。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及时与商家协商,协商不成,应及时拨打12345或12315消费维权热线进行投诉,或向当地有管辖权的有关行政职能部门、消费者维权组织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五条 消费者享有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做监督的权利。

  消费者有权检举、控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权对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提出批评、建议。

  本文为澎湃号作者或机构在澎湃新闻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作者或机构观点,不代表澎湃新闻的观点或立场,澎湃新闻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申请澎湃号请用电脑访问。